我县出台影视文化产业扶持新政
我县出台影视文化产业扶持新政
发布日期:2016-05-05 00:00:00 信息来源:海盐县
近年来,海盐的影视文化产业正在腾飞,影视拍摄场景从无到有,影视剧组由少到多,影视作品逐年增加,越来越丰富的影视元素在集聚,这也成了海盐城市旅游的一张新名片。为进一步加快影视文化产业发展,近日,海盐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影视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专项扶持政策,从鼓励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融资上市等五方面,以政策“红包”为产业发展加油鼓劲。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从2012年第一家影视文化企业入驻南北湖影视文化产业园开始,海盐影视文化产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截至目前,共有浙江南北湖梦都影业有限公司、嘉兴清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嘉兴健昀影业投资有限公司、李梦男影视工作室等30多家企业入园,注册资本达4.8亿元。这一大批企业的进驻,为影视产业发展带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按照新出台的《意见》,海盐将从项目投资扶持、房租补助、上市奖励等多方面给予入驻影视文化企业最大最广最全的政策优惠。针对企业普遍关心的税收优惠政策,此次出台的政策奖励力度较大,也给了企业充分的发展信心。
扶持原创影视作品
随着各影视文化企业的落地,《狐影》、《光影》、《雪豹——坚强岁月》等一部部观众耳熟能详的原创影视作品在海盐诞生,海盐正迎来影视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
在《意见》中,海盐对影视文化企业自主摄制、在海盐申报、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或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批准的、公开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原创动画片等影视作品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其中,对于凡反映海盐当地题材的电视剧,还将另给予10万元的资金补助。
针对获奖的电影、电视剧等影视作品,海盐也给予了大幅度奖励政策。例如,影视文化企业自主摄制的电影、电视作品,获得金鸡奖、百花奖、华表奖、飞天奖、金鹰奖等国家级最高奖项的,将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获得其他国家级优秀奖以上的,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获得省级优秀奖以上的,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戏剧、动漫片、网游作品以及其他文化创意产品也有相应奖励。
此外,记者了解到,影视文化企业出口海盐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可以根据出口产生的效益和产业带动作用不同,获得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的单位,则给予10万元至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记者 徐亦为 通讯员 胡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