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凤凰展翅·美丽潮州”原创文学作品和优秀舞台节目
关于征集“凤凰展翅·美丽潮州”原创文学作品和优秀舞台节目的启事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鼓舞和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文艺的形式,为潮州“十三五”振兴崛起、后发赶超,实现“凤凰展翅”,提供强大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市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凤凰展翅·美丽潮州”原创文学作品和优秀舞台节目征集活动。
一、征集范围
全市专业文艺机构、民间文艺团体、广大文艺爱好者
二、征集类型
(一)原创文学作品
1.作品形式:
诗歌、散文、小说、剧本等各类文学作品。
2.作品要求:
(1)作品须为2015年(含2015年)以来的原创作品,若作品曾公开发表请注明发表的报刊、杂志以及发表时间,若发现抄袭,即取消参加活动资格;
(2)内容不得与我国法律、法规等相抵触;
(3)对所有入选作品,主办方拥有结集出版、宣传等权利。
(二)优秀舞台节目
1.节目形式:
征集节目形式包括:语言类、演唱类、舞蹈类、器乐类等舞台节目。
2.节目要求:
(1)节目须为2015年(含2015年)以来新创作并未曾公开演出的舞台节目,包括原创节目和传统节目的创新;
(2)节目若曾获奖,请注明获奖时间和奖项名称;
(3)节目时长不超过8分钟;
(4)对所有入选节目,主办方拥有网络展播、组台展演等权利。
三、征集要求
应征原创文学作品和优秀舞台节目的思想内涵,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国精神为灵魂,以中国梦为时代主题,大力弘扬“创业、精致、感恩、包容”潮州优秀文化特质,彰显“海丝文化重镇 潮人精神家园”城市形象。
四、工作要求
1.应征原创文学作品资料要求,请填写《“凤凰展翅·美丽潮州”原创文学作品申报表》(附件1),并附上该原创文学作品。
2.应征优秀舞台节目资料要求,请填写《“凤凰展翅·美丽潮州”优秀舞台节目申报表》(附件2),并刻录作品视频光盘,作品视频时长5—8分钟,格式为MPG\AVI\WMV等视频常用格式。
3.应征资料请于2016年6月10日(星期五)前寄送中共潮州市委宣传部宣传文艺科,地址:潮州市潮枫路中段市委大院3楼,电话:0768—2281404。
五、评选及奖励
对应征原创文学作品和优秀舞台节目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好中选优,对入选的作品和节目将在媒体上通报表扬并予以奖励。
附件:1.《“凤凰展翅·美丽潮州”原创文学作品申报表》
2.《“凤凰展翅·美丽潮州”优秀舞台节目申报表》
中共潮州市委宣传部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