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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杰:对42秒火灾视频拍客别做过多舆论苛责

  作者:杨 杰

  距离4月14日广州花都区横潭村一民宅起火造成一人死亡事件已有3天的时间,但一段死者去世前在阳台火海中呼救的42秒视频在网上疯传,并在线上线下引发广泛争议,不少声音直指视频拍摄者残酷冷血,舆论持续发酵中。(4月17日《广州日报》)

  虽然广州花都区横潭村一民宅起火造成一人死亡事件已过3天,但有关死者去世前在阳台火海中呼救42秒视频所引发的争议仍在持续发酵,对拍客这股铺天盖地的舆论指责狂潮,笔者以为,不能对火灾视频拍客过多苛责。

  首先,如果拍客已穷尽法律和道德救助义务,我们不该对其指责。站在受害者角度,我们对任何一个有能力不尽义务的看客进行舆论谴责,但如果从拍客角度看,如果该拍客已拨打119电话,且从现场客观情况判断其任何一项救助行为都无济于事的情况下,我们就不能对其再有更多苛责,否则就是强人所难,让其做力所不能及的事。

  其次,视频观看者应多做反思而不是一味谴责。任何一个观看过这42秒视频人心灵都会受到强烈震撼,在天灾人祸面前,人的能力有时候真显得渺小, 这就要求我们在天灾人祸面前,要有敬畏之心,并且在平时要做好防范,切忌出现纰漏引发重大事故。对网上流传的各种事故发生现场视频,我们要避免以娱乐化的心态对待,否则,我们的观看者就是以“五十步”的道德水准去谴责视频拍客的“百步”不道德行为。

  最后,媒体报道难免不使用残酷的现场材料。在自媒体时代,人人难免不成为拍客,人人难免不成为媒体上的临时记者,但由于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很多自媒体人可能只顾临时暴料的冲动,很少去想想由此引发的社会后果,这就需要视频上传的网络提供平台加强审查,对不适的内容进行适当剪辑,也需要网民在转发时注意材料的性质,切忌不分青红皂白盲目跟风。

  对火灾视频拍客的行为,与其过多进行舆论苛责,倒不如更好地反思:假如我们面临这种情况,我们会做什么?当身陷困境的求助者向我们发出求助信号而我们又无能为力时,我们是否还可以找出更加科学的应对方式?还有,当向网络上传受害者现场视频材料时,我们当受哪些道德和法律方面的约束?政府有关部门当弥补哪些制度漏洞?

  希望有关死者去世前在阳台火海中呼救42秒视频所引发的网络争议在发酵过后,留给人们更多的是经验和教训,而不是一地鸡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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