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主生活会点亮党内政治生活之“灯”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并发出通知,通知指出,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1月13日人民网)
民主生活会是个“宝”。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是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力“武器”。开好民主生活会,不仅是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组织协调能力的考验,更是引导党员和领导干部树立“四个意识”,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的助推器。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必然要求,只有民主生活会“亮堂”起来,党员干部的思想才会凝聚统一,党的事业推进才会协调有力,许多矛盾和问题才能消减解决在萌芽阶段。
让民主生活会点亮党内政治生活之“灯”,需要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要增强开好民主生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思想上要重视,行动上有有所体现,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当成形式主义,抱有“走过场”的心态,要把开好民主生活会当成是消化内部矛盾、整齐干部心态、调整整体干事状态的有力抓手;二是要要让批评与自我批评充满“辣味”,要让批评唱“主角”,让一条条带着“辣味”的意见建议成为帮助领导和干部们改进提高、自我提升的助力,要直面问题,开诚布公指出问题,防止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把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不搞无原则纷争,也不搞一团和气;三是要做好会后监督,让民主生活会的效果真正落到实处,让这个会开了不白开,开了还想开,还要开,助推各项工作开展。
总之,民主生活会是一项能够激发连锁反应的工作。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也只有这样,才能够正真实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目的,才能够让民主生活会的生命力持久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