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原标题: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中海海盛 公告编号:临2016-025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16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和材料。
(三)公司于2016年6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
(四)公司现有董事7名,7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览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5亿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海盛上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人,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向览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借人,以下简称“览海集团”)借款人民币1.5亿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6月20日起至2016年12月20日止,借款利率为4.35%(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4.35%)。授权融资租赁公司经营班子办理与览海集团协商并签署借款合同的相关事宜。
本项议案属关联交易,董事会表决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密春雷、谢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2016年6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1、《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中海海盛 公告编号:临2016-026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交易风险。
·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向览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6年6月2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海盛上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人,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公司持有该公司50%股权)、览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借人,以下简称“览海集团”)在上海签订了《借款合同》,根据此合同,融资租赁公司向览海集团借款人民币1.5 亿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6月20日起至2016年12月20日止,借款利率为4.35%(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4.35%),总利息支出约为人民币326万元。
览海集团持有上海览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览海投资”)100%的股权,而览海投资持有公司33.43%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览海集团是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未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览海集团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览海集团持有览海投资100%的股权,而览海投资持有公司33.43%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览海集团是公司关联方。
2、关联方基本情况
(1)览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览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密春雷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枫路26号6层639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虹桥路1591号16号楼
注册资本: 20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现代农业,生态林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信息科技咨询服务,有色金属、建材、橡胶、汽车配件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融资租赁公司向览海集团借款人民币1.5 亿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6月20日起至2016年12月20日止,借款利率为4.35%(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4.35%),总利息支出约为人民币326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协议签署方: 览海集团、融资租赁公司
2、融资租赁公司向览海集团借款人民币1.5 亿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6月20日起至2016年12月20日止,借款利率为4.35%(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4.35%),总利息支出约为人民币326万元。
3、融资租赁公司应于2016年12月20日向览海集团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金额。融资租赁公司可以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时,融资租赁公司应向览海集团出具提前还款书面通知。
4、本合同自览海集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和融资租赁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融资租赁公司计划用本次1.5亿元借款补充运营资金。
本次借款是公司的关联方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对融资租赁公司而言,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获得资金,补充运营资金,且拓宽了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渠道,对融资租赁公司有利。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年6月17日,公司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的召开通知和材料,2016年6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览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5亿元的议案》。公司现有董事7名,7名董事参加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在董事会对此项关联交易议案表决过程中,密春雷、谢娜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毕文瀚、刘蕾、周斌3名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了此项关联交易,并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此项关联交易提案已经公司所有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并已经依法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履行了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项关联交易是公司关联方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以使公司控股子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获得资金,补充运营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的,上市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根据该项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向览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
三、上网公告附件
1、《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