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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高龄老人补贴实行社会化发放

从今年7月起,梅江区实行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社会化发放。具体如下:

1、2016年1月1日健在的80—99周岁老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和户籍所在地民政办指定银行开通的个人存折、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于8月3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因当事人及其家人未及时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的补贴不再补发。

2、户籍在本辖区年满100周岁(含)以上的老人申请补贴除持上述资料外,还需填写百岁老人申请审批表;已享受补贴的百岁老人,每年7月30日前须向户籍所在地民政办提交一张手持当年6月20—30日期间的《梅州日报》(或当地党报)头版的6寸彩照,如未按时提供照片,则从下月停发长寿保健金,直至提供照片后再继续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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