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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问题典型案例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崔刚)日前,陕西省纪委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渭南市合阳县坊镇扶贫专干刘敏在扶贫项目验收工作中失职问题。刘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资金已收缴,其他涉案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

2.宝鸡市眉县横渠镇原咀头村党支部书记王妙云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失职问题。王妙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资金已收缴。

3.商洛市丹凤县峦庄镇元潭村村委会主任汪德朝在低保审核工作中失职问题。汪德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资金已收缴。

4.汉中市西乡县堰口镇葛家河村党支部书记罗代富、村委会主任段长兵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失职问题。罗代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段长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资金已收缴。

5.安康市白河县仓上镇政府干部李乾程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问题。李乾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5起失职失责案例,反映出陕西扶贫领域个别党员干部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的作风漂浮,项目验收走过场,致使扶贫资金被套取;有的履职不力,把关不严,导致扶贫专项资金被违规使用;有的对脱贫攻坚政策规定学习不深入,理解不到位,贯彻执行跑偏走样;有的在困难群众利益攸关的事项中乱批乱报,该取消的不取消,不该认定的乱认定。这些干部受到追究惩治,完全是咎由自取。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改进作风,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力戒政策不落实、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落实等问题,确保党的脱贫攻坚好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通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所辖地区党委、政府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突出问题,坚决破除对党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错误表现,严肃查处履职不力、违规决策、虚假整改、数字脱贫、做表面文章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一些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要及时问责。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防止问责不力或泛化简单化,注重激发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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