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台跑路经典案例
P2P平台跑路经典案例
平台跑路大致可分为纯诈骗和因不同目的融资而发生经营等问题不善通过对跑路、倒闭平台进行总结归纳,大概有以下几类:
1、诈骗
平台老板买个P2P网贷系统模版,利用虚假信息和虚假标的架起一个平台吸金,时机成熟或骗局被拆穿才跑路。欺诈平台披着P2P网贷的外衣,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在互联网上圈钱。
【案例】
1.优易网案
自称系香港亿丰国际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旗下的P2P网贷平台,全称为南通优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12月21日,香港亿丰国际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亿丰”)发表声明称,亿丰旗下成员“从未有所谓的南通优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同时,该集团保留对假冒或盗用集团名义的不法单位和个人采取法律行动、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当天(即2012年12月21日),优易网突然宣布“停止运转”,网站无法正常交易,优易网的三位负责人,即缪忠应、王永光、蔡月珍便失去联系。当时有媒体评价,优易网涉案金额巨大,可谓网贷第一大案。此案直接涉案金额为人民币2551.7995万元,出借人受损金额为人民币1517.8055万元。受害者包括全国各地的60多名出借人。
2.旺旺贷案
2014年4月15日旺旺贷突然关闭,客服电话无人接听,该平台运营仅2个多月的时间。根据投资者自发组织的维权联盟统计结果显示,到5月,已登记的受骗者有300多人,投资额度从几千元到百万元不等,总金额已近2000万。
旺旺贷地址造假,横岗派出所民警对旺旺贷的地址进行过详细的核查,包括工商部门都去进行了调查,发现地址是假的;其次是担保公司造假,旺旺贷的担保公司为深圳纳百川担保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21日,注册地为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据媒体报道,该担保公司并不存在。
2、恶意自融平台
老板自身有很多实业,但难以在传统融资渠道融到资金,便开办网贷平台进行融资为自己经营使用。这类平台融到资金后,因背后企业或投资项目运营不善而引起资金断裂,平台只能倒闭跑路。这类企业一般是资质不好的企业,后续运营情况堪忧,而且很有可能没有合格或足值的抵押物,甚至已经资不抵债。
【案例】
东方创投是2013年6月成立于深圳的一家P2P平台,短短4个月后该平台即宣布停止提现。同年11月,东方创投负责人邓亮和线李泽明自首。
2014年7月15日,罗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东方创投法人邓亮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运营总监线李泽明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
根据判决书内容,邓亮做了这样的证词:“公司前期是有意向将客户的投资款出借给实际有资金需求的企业,但实际操作后发现坏账率会超过6%,并且不能按时收回。为了做到能及时返还投资人的本息,我就决定通过我名下的企业以及我的私人物业来实现增值利润反馈投资人。”这可以说明东方创投属自融性质。此次判决是司法体系对P2P平台自融案件的首次裁量。
3、庞氏骗局
个别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并采用在前期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后用于自己生产经营,有的经营者因项目逾期垫付压力大,满足不了投资者资金提现时,直到资金链断裂,倒闭跑路。
【典型案例】
e租宝是“钰诚系”下属的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2014年2月,钰诚集团收购了这家公司,并对其运营的网络平台进行改造。2014年7月,钰诚集团将改造后的平台命名为“e租宝”,打着“网络金融”的旗号上线运营。
公安机关发现,至2015年12月5日,“钰诚系”可支配流动资金持续紧张,资金链随时面临断裂危险;同时,钰诚集团已开始转移资金、销毁证据,数名高管有潜逃迹象。为了避免投资人蒙受更大损失,2015年12月8日,公安部指挥各地公安机关统一行动,对丁宁等“钰诚系”主要高管实施抓捕。
办案民警表示,从2014年7月“e租宝”上线至2015年12月被查封,“钰诚系”相关犯罪嫌疑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交易发生额达700多亿元。警方初步查明,“e租宝”实际吸收资金500余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名。
e租宝虚构融资项目,把钱转给承租人,并给承租人好处费,再把资金转入其公司的关联公司,以达到事实挪用的目的。
4、经营不善
P2P网贷最重要的是做好项目端的风险控制。如果平台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做不到位,大浪淘沙下有不少被遗弃的。
经营不善停业型平台通常反映在管理团队缺乏专业性、平台业务来源和风控水平较差、平台无法盈利甚至持续亏损,最后主动关停平台。
此类平台老板并没有诈骗和自融的主观意愿,仅是从企业经营的角度选择离开了网贷行业。此类平台一般知名度较低,低调开张,也低调关张。中e邦达和大地贷就属于此类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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